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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车”遭遇尴尬》引发各方争议
来源:常德晚报 时间:2010-03-11 09:30 星期四 作者:黄云霞 周木晗

    常德网讯(记者 黄云霞 周木晗)昨日,本报报道了湘JT0925的哥易勇军想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做好事、私自加贴“雷锋车”标志、被部门叫停的消息。消息见报后社会反响强烈。

    市文明办副主任王子平首先肯定了的哥易勇军要当行业“雷锋”的行为,他认为易勇军所代表的的哥群体能自发以“雷锋车”形式助人,这样的行为值得鼓励和支持。同时,王子平也对运管部门不允许的哥私自贴标的顾虑表示理解,毕竟出租车是公共资源,但他认为运管部门可以改变工作方式,尽量为想做好事的人减少麻烦。比如,不一定要坐等的哥和出租车公司上门汇报再批准,可以主动为想开“雷锋车”的的哥们出主意,或者采取恰当的办法,让“雷锋车”标识既显眼又不影响出租车外观,如将“雷锋车”标志设在出租车顶灯上等。而对于开“雷锋车”的的哥“不能有投诉记录”这一规定,王子平也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只要的哥有心做好事,最好还是不要因为其曾有过投诉记录就断然取消其想做“雷锋”的资格。他建议,主管部门可以对“雷锋车”进行备案,便于部门监管,也利于市民监督。

   

团市委宣传部部长蔡凯认为,的哥的行为值得大家称赞,但也要尊重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因为出租车是展示行业文明的窗口。学雷锋,做好事,可以体现在优质服务的细节上,在车外过多的张贴标志反而会有炒作之嫌,只要是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了便利,就自然成了人们心目中的雷锋。他建议,想当“雷锋车”的车主或出租车公司可以向市民发放承诺卡,也可以将标志和服务内容以及司乘人员的联系方式贴在车内,方便市民不时之需。

    昌和出租车公司的管理人员周立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作为出租车公司肯定是为这一行为叫好,但经行业主管部门许可和备案确有必要,易勇军在车上张贴“雷锋车”代表的不仅是他自己,而是这辆车的所有使用者(白班和晚班司机),甚至是整个行业。否则,遇上“雷锋车”遭投诉怎么办?另一方面,出租车属公共资源,车主也不能随心所欲的对其装扮。遇上有急、难、险重大情况的乘客,的哥可以为其提供便利,不一定非得张贴“雷锋车”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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