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常德网 >> 常德频道>> 社会      
 
 
因爱生恨伺机报复 放火烧房获刑3年
来源:常德网 时间:2010-03-11 17:09 星期四 作者:王波 罗立英

    常德网讯(通讯员 王波 罗立英)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爱生恨、放火烧房的案件,该法院以放火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朱明亮(化名)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朱明亮因杨某与前夫重新和好而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09619日,朱明亮将一瓶液化气放置于杨某居住的房间。次日凌晨,朱明亮携带楼梯、手电筒、打火机等作案工具,来到杨某之子张某所有的一栋砖木结构的楼房

房顶,以木屑为引燃物将房顶点燃,遂逃离现场。后引发大火,致使该栋房屋和室内物品被烧毁。经鉴定,被毁坏的房屋及物品损失共计24546元。

受害人张某的房屋为1栋二层楼房,左边紧邻被告人朱明亮的房屋,右边依次还有4栋民房相邻。2010120日,在法院主持下,朱明亮与受害人张某、朱某就经济赔偿部分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朱明亮表示将尽其所能进行赔偿。

 

[编辑:阚竞]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版权声明:常德网是常德日报社在互联网上授权发布常德网、《常德日报》、《常德晚报》新闻的唯一合法媒体,欢迎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质的网站转载,但务必标明出处“常德网”和作者姓名;常德范围内网站若要转载,必须与本网签订协议。如若违反,常德网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































论  坛  
博  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