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记者 姚懿容 通讯员 邢颖)2月22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省税务局《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国有农垦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2%上调至16%,原费率过渡试点企业不再执行优惠费率,单位缴费比例均调为16%;职工(雇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8%。
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市用人单位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分别作为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同时,国有农垦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统一由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调整到60%。
目前,2022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简称基准值)暂定为6006元/月,则缴费基数上限暂定为18018元/月,下限暂定为3604元/月,待正式基准值发布后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