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记者 韩冬)近日,记者从2022年常德市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中职学校、初中生源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划出“红线”,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制度。
中职学校招生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招生违规行为:以招生为目的与初中生源学校或中介机构、个人签订各种形式的有偿协议的;招生学校及招生人员向初中生源学校及教职员工支付招生费用,或向初中生源学校教职员工发放奖金、津补贴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的;委托中介机构、相关公司或利用本校学生招揽生源并支付招生费、高额电话费、高额差旅补助等费用的;有偿购买或用其他违规手段获取生源信息的;未经主管部门核验招生资质进行招生的,或未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公开发布招生信息进行招生的;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在校学生的;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违规行为。
初中生源学校及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参与招生违规行为: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与招生中职学校签订招生协议的;向招生中职学校收取“办学赞助费”“推荐费”等费用的;向招生中职学校、中介机构、个人推荐生源或提供生源信息并获取经济利益,或接受参与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的;欺骗、恐吓、误导、替代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组织在校学生参观考察招生学校的;未按要求将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六条禁令”等资料推送给应届初三学生及家长的,或采取违规手段搞生源封锁、地区歧视、校际歧视的,或通过不实投诉诋毁、诽谤中职学校的;其他推荐、出卖生源获取经济利益的违规行为。
另悉,市教育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2022年常德市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市中职招生工作实行统筹协调、统一公开、有序录取、自主选择的原则,并对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宣传、招生准入等作了相关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初中生源学校及中职学校不得运用任何强制和变相强制手段要求学生选择学校,影响学生志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