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西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于2021年2月25日向我市反馈督察意见,同时移交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开展追责问责。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委牵头,对移交的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逐一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精准实施追责问责,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对42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市管干部2人(批评教育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40人(党内警告6人,诫勉15人,责令检查、批评教育、谈话提醒19人)。
一、关于“常德市多家石煤矿未关闭退出”的问题
2019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全面退出石煤和汞矿开采”。但督察组进驻时,石门、澧县、临澧、桃源、汉寿等5个县共32家石煤矿山未关闭退出,其中澧县秋丰石煤矿业有限公司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含重金属废水超标排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澧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时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彭建武,时任澧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队队长刘明陈等2人批评教育处理;给予时任澧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谭俊岭谈话提醒处理。
二、关于“汉寿县‘散乱污’整治不力”的问题
2019年8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湖南省“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散乱污”企业排查,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关停取缔类”企业整治。但督察组进驻时,汉寿县仍有多家“关停取缔类”企业处于生产状态,且存在超范围经营、未办理相关评估及行政许可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和安全防范设施等问题。汉寿县有关职能部门及乡镇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时任汉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化丽,时任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曾献平,时任汉寿县政府办副主任卢鹏飞等3人批评教育处理;给予时任汉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立文,时任汉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邓宜华,时任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副局长杨凯,时任汉寿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郭作孝,时任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股股长全教志,时任蒋家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肖志勇,时任汉寿县崔家桥镇党委委员邓永良,时任汉寿县太子庙镇副镇长徐纪宏等8人诫勉处理;给予时任汉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墙改办主任杨顺华,时任汉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徐豹毅,时任汉寿县军山铺镇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处主任管乙军,时任汉寿县军山铺镇城建环保站站长李军波,时任汉寿县蒋家嘴镇城建环保站站长孙卫兵等5人党内警告处分。另外,有4名科级及以下人员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三、关于“常德市混凝土行业环境污染”的问题
中铁十八局第三工程公司(石门县安慈高速)搅拌站、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澧县安慈高速)搅拌站、石门县东煌建材有限公司等直排强碱性废水废渣,其中石门县东煌建材有限公司还存在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石门县、临澧县有关职能部门及街道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时任石门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兼局办公室主任杨龙志,时任石门县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兼安慈高速指挥部综合协调部部长向东初,时任石门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康勇,时任石门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队长刘洋,时任石门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剑,时任石门县二都街道双龙社区党总支书记陈克金等6人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处理;给予时任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党组成员、纪检员赵建波,时任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总工程师李海等2人批评教育处理;给予时任临澧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叶正洋,时任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一中队中队长周乃军,时任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龚碧军,时任石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队队长刘学平,时任石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队队长熊杰,时任临澧县太平街道(筹)生态环保办公室主任杨关清,时任石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白朝辉等7人诫勉处理;给予时任石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刘兵党内警告处分。另外,有3名科级及以下人员受到责令检查、谈话提醒处理。
上述生态环境问题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纪法意识不强、履职监管不力等问题,有关党员干部受到严肃追责问责,教训深刻、发人深省。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刻进“骨子里”、落实在行动上;要切实增强纪法意识,严格依法履职、按规矩办事,守牢清廉底线、法律红线;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恪尽职守、务实有为;要切实健全制度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严防生态环境问题反弹和同类问题新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政治监督,聚焦突出问题深化专项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为常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常德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