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记者 姚懿容 通讯员 张辉峰 孙丽娟)日前,我市启动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退休死亡人员遗属待遇申领工作。
据介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遗属待遇为一次性待遇。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2021年9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计发标准,按照人社部最新发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18号)的规定执行。
此外,因2022年1月以后死亡的退休人员要参与2022年待遇调整,涉及调待补发,所以2022年死亡人员遗属待遇需在2022年待遇调整政策出台后再进行遗属待遇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