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新闻>> 区县

安乡县城区重点公共场所犬只禁入
时间:2022-04-14 来源:尚一网 作者:杨柳 编辑:祝嘉锶

    尚一网讯(通讯员 杨柳)4月13日,安乡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针对县城区重点公共场所进行首批“犬只禁入”标识张贴,进一步提高民众文明养犬意识。

    根据《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除残疾人携带扶助犬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区、学校教学区、医院等公共区域;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举办重大活动的管控区域;公共汽车等客运公共交通工具和候客场所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进入的其他场所。场所管理人可以设置明显标识,禁止携犬进入。”该局对县城区内重点公共场所张贴了“犬只禁入”标识。如违反《条例》规定,携带犬只进入本条例规定禁止进入的区域,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该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文明养犬管理整治工作,助推文明养犬成为文明新风尚。同时,呼吁广大群众文明养犬,共创和谐文明城市环境。

版权声明:尚一网是常德日报传媒集团在互联网上授权发布尚一网、《常德日报》、《常德晚报》新闻的唯一合法媒体,欢迎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质的网站转载,但务必标明出处“尚一网”和作者姓名;常德范围内网站若要转载,必须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如若违反,尚一网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能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聚焦
常德
湖南
社会
娱乐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合作律师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6-2011 CDYEE.COM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尚一网 版权所有
网站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柳叶路常德日报传媒集团 邮编:415000 邮箱: cdyee@vip.163.com
湘ICP备11010971号-1 互联网备案单位编号:43070000010009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证号:43120008001 许可证
   网络监督:柳叶湖公安局治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