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通讯员 杨柳)4月13日,安乡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针对县城区重点公共场所进行首批“犬只禁入”标识张贴,进一步提高民众文明养犬意识。
根据《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除残疾人携带扶助犬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区、学校教学区、医院等公共区域;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举办重大活动的管控区域;公共汽车等客运公共交通工具和候客场所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进入的其他场所。场所管理人可以设置明显标识,禁止携犬进入。”该局对县城区内重点公共场所张贴了“犬只禁入”标识。如违反《条例》规定,携带犬只进入本条例规定禁止进入的区域,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该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文明养犬管理整治工作,助推文明养犬成为文明新风尚。同时,呼吁广大群众文明养犬,共创和谐文明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