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记者 谭明 文/图) 在6月29日下午召开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常德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常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获得高票通过。
会议现场。
《常德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是我市首次尝试的“小快灵”立法项目,即按照小切口、立得快、管实用的方式开展立法,立法形式简单,立法难度低,立法速度快。本规定,全文仅5条,从管理责任、充电设施建设、禁止行为、法律责任五个方面对在住宅小区内电动车充电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小视角、小体量、简洁明了,实用性突出、针对性强,体现了“小快灵”立法高效、灵活、管用的特点。
《常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对《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修订。《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18年8月31日由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9月30日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次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部条例施行以来,对提高全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一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和施行。该部条例的部分条款出现与上位法嗣后不一致的情形。新修订的《常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分总则,规划和建设,分类、投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三十五条。不仅对原条例的名称进行了调整,还根据原条例施行以来的具体情况、上位法环境变化的情况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部门职责、垃圾分类、垃圾减量、垃圾处理等情况进行了调整。
据悉,这两部地方性法规,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