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谭明 通讯员 郑季蕙
日前,国家统计局常德调查队发布,今年一季度常德市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CPI情况。三项指标,“涨”声一片。
1 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6.8%
今年一季度,我市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8874元,同比名义增长6.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04元,同比名义增长 6.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81元,同比名义增长 7.3%。
农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名义增速依然保持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名义增速。城镇、农村居民间的收入差距继续缩小,由上年同期的1.78:1下降到1.76:1。
从构成可支配收入的来源看,财产净收入的增长幅度最大,较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2.6%;其次是转移净收入,名义增长6.7%。经营净收入、工资净收入分别名义增长6.6%、6.4%。就绝对值而言,工资性收入依然处于“王者”地位,居民人均收入为4268元。其次分别是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分别是2080元、2003元、523元。
2 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的涨幅最大
就消费而言,今年一季度,我市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6281元,同比名义增长6.7%。
从消费结构上来说,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其中: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的涨幅最大,同比名义增长17.0%。其次,是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名义增长 14.3%。再次,是衣着支出,同比名义增长8.2%。接着依次是交通通信、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食品烟酒、医疗保健,分别同比名义增长8.1%、6.9%、5.4%、3.9%、3.3%。
就绝对值而言,人均食品烟酒支出最多,达到2252元;其次是人均居住支出,达到1335元;再次是教育文化娱乐支出,达到635元。然后依次是交通通信支出、医疗保健支出、衣着支出、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分别是605元、509 元、452元、362元、132元。
3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7%
今年一季度,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7%。
去年同期,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是下降0.4%。也就是说,今年一季度的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较上年同期,扩大了1.1个百分点。
其中,1到3月,我市各月的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指数分别是100.4、100.8和100.8,态势总体趋于平稳。就环比而言,1到3月,各月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指数分别是100.2、100.6和99.8,是涨跌互现的态势。
从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看,今年一季度,总体呈现出“七涨一跌”的运行态势。其中,交通通信价格涨幅上涨最大,上涨了6.1%。其次是教育文化娱乐类价格,上涨3.7%。接着是居住类价格,上涨1.3%。另外,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四大类的价格分别上涨0.8%、0.7%、0.7%和0.1%。
食品烟酒类的价格是今年一季度同比唯一呈现“跌”势的大类,下降3.3%。统计分析人员认为,这或与生猪价格持续走低有关。今年1到2月,肥猪的平均出售价格是15.08元/公斤,同比下降了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