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开展市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城管部门决定自即日起,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占用道路(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人行道和盲道)停放,不按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停放及越线停放。
二、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道路范围内非法设置、撤除机动车停车泊位或擅自在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占用停车泊位,影响车辆停放。
三、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禁机动车随意变道、不礼让行人等;严禁行人闯红灯、在车道内行走、翻越道路隔离设施、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等。
四、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车辆上道路行驶应当注册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五、严禁车辆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流动摊点、宣传促销、二手车销售、店外洗车修车等)。
六、违反以上规定的,交警部门、城管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积极配合市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特此通告。
常德市公安局 常德市城市管理
交通警察支队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