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记者 陈子尧 通讯员 谢文涛)为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规划领域行政执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有效维护法律法规权威,近日,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报了常德市鼎城区伍联农业专业合作社非法占地案等3起典型违法案件处理结果。
2019年8月至2021年2月间,常德市鼎城区伍联农业专业合作社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鼎城区灌溪镇窑顶村1组集体土地3446平方米修建4栋砖混结构粮食及农机具存储仓库。其行为属非法占地行为。2021年8月27日,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常德市鼎城区伍联农业专业合作社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给鼎城区灌溪镇窑顶村民委员会,没收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并处以罚款人民币82905元。
2021年6月,杨家术未经批准,擅自在鼎城区黄土店镇黄土坡村1组原三九矿业老采矿点采挖山砂山卵130吨,并以每吨50元的价格出售,其行为属非法采矿行为。2021年8月17日,鼎城区自然资源局对杨家术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非法采矿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500元。
2021年8月,合肥鑫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前提下,在石门县太平镇苦竹坪居委会3组占地1798平方米实施炉慈高速公路相关项目建设,其行为属非法占地行为。2022年2月24日,石门县自然资源局对合肥鑫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石门县太平镇苦竹坪居委会,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7980元。